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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:在加国进行房地产买卖的法律制度

【导读】买卖房子的角色有 1.买家、2.卖家、3.双方的律师或公证人、4.房地产中介、5.银行、6.验房师、7.市政府、8.地政厅或田土厅或土地登记处、9.物业管理处和业委会、10.保险公司、11.租客。

交易制度效率挂帅

主要的角色就是这么多。买卖房子可以是买独立的洋房,也可以是公寓式的单位,如果是后者就多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,因为整座大楼让你买的产权只是其中的一 个单位,另加大楼内的一些共同拥有的设施和通道。卖方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发展商,所买的可以是已盖好的房子或尚在盖的房子。那些未盖好的房子,又有另一套 法律去处理相关问题与过程。

买卖房子又分前期、中期和后期工作。前提是去选房子,谈条件,签合约。中期是房子已签约了但要办理手续,和向银行借钱,自己把钱准备好。后期就是房子正式过户的手续,付钱和产权登记。

在这过程中,因为加拿大的制度上轨道,虽然有11个不同角色,但如果着急交易,一个星期内还是可以做得到,因为很多事情已公式化照轨道办事,红灯停车绿灯开车,大家不会争先恐后地塞在那里。加国人做事往往缺乏效率,但房子交易制度的设计却完全以效率挂帅。

登记先后决定产权

在买卖房地产中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律师,因为房子过户是属于法律行为。而产权和金钱的交换也必须有一个可信的制度存在才可以顺利进行。道理很简单,买家怕付了 钱没有产权,卖家怕给了权状收不到钱,就算可以一手交一手,也要双方都约好地方及时间。但这还不行,权状和货币也有真假之分,而产权要登记了才能让买家成 为真正房主,卖家才正式除名。在中国,买卖房子麻烦费时,在加拿大一个律师就解决了诚信问题,不用一手交一手这么麻烦,律师之间的承诺取代了事情的先后和 一手交一手,反正拿了你权状去登记你一定会付钱,只要初期的登记没有问题即可。

此地的土地登记处是以登记先后来决定产权,如果你登记时你是第一优先,那么房子就归你的,后来再杀出个程咬金也没用。这样的话,大部分人受益因为银行也不会把钱借给你时是第一位。

买卖协议重要一环

而律师在买卖房子过程中,除了担当有诚信的中间人之外,还可以解决法律问题,公证人是不能解决法律问题的。律师除了获买家及卖家信任,还有银行,因为银行在 交易时也是要把钱交给可靠的人。银行不能把钱直接交给卖家,因为买家到时不买房子,却把钱拿走,银行用房子抵押才会借出的钱就没准了。银行把钱给律师就有 保障,律师必须在银行的权益受到保障时才会把钱交给卖方。

来源:易加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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